zt《我只能写我的悲哀》。。。想和就和吧

blueswing 发表于 2008-07-09 13:01:30

http://www.douban.com/note/14171772/?from=mb-44392054 
之前一直在转载,没有发一句评论。官方的言论大家都能看到,我转载的这些也同样供参考。官方有官方的立场,民众有民众的立场,谁的说法都不完全可信。但公民有知情权,不应该只得到来自一方的信息。官方把与之相悖的言论都“和谐”掉了,我就把它们再贴出来。至于综合两方面来看,哪些可能是情绪化的夸张,哪些错漏百出貌似胡编乱造,哪些明显是睁眼说瞎话,哪些是玩惯了的“假大空”、含混敷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 朋友说,要冷静。朋友说,要相信国家,给政府一点时间……我冷静地想了许久,内心只余悲哀。我们不是没有给过政府时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搜“高莺莺、戴海静、廖梦君、黄静……”等名字。这些名字,也只是冰山一角。这些案子,到最后都不了了之。受害人家属几年来坚持喊冤,但无人受理。官方只需要一句:证据不足……就将你打发。教我如何相信李树芬案会是个例外呢? 就目前我们所了解到的材料来看: 物证——基本没有。传说中有人在案发现场附近看到过卫生纸和避孕套,但那只是传说,最后没人看到。从死者父亲的破案申请书中陈述情况来看,案发后根本没有人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甚至连现场的三名疑犯都是在死者亲属的要求下才被带回公安局录口供。 人证——基本不敢有。传说中有附近居民在当晚听到过“救命”的呼喊声,但那只是传说,最后找不到那些人。 尸检——第一次第二次都没有问题,很难说第三次第四次会不会发现新的问题。又或许可以借鉴当年“黄静案”的情况——当受害人家属终于争取到批准第五次尸检时,发现一直保存在医院的尸体已经严重腐烂,器官标本则已经被烧掉了。而院方给出的理由也很强大——“已无多大继续保存下去的必要”。 此刻我们所有的,只是无数缺乏证据的疑问和推测: 首先,李树芬“自杀”的动机究竟是什么?一个年仅15岁品学兼优的女生,在事发前没有任何征象的情况下,为何会突然想不开?正常人遇到挫折想不开,为发泄随口喊句不想活了的情况是经常有的。但真要去做,恐怕需要痛苦绝望到相当程度,才能战胜人类强大的求生本能。更何况按常理推断,一个真正想自杀的人,是不会选择和一群“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自杀,甚至事先还跟他们一起正常的“喝啤酒、吃烧烤”……(根据死者父亲的破案申请书中记载,三位嫌犯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对他是这么说的。至于为何到后来新闻发布会时又变出了俯卧撑等说法,不得而知)。 其次,虽然在死者阴道和子宫内未检验到精斑,但谁都知道世界上还有安全套这个东西的存在。虽然尸检未发现可疑表面伤痕,但谁都知道强奸这回事并不绝对意味着把你的衣服撕烂,按住你的身体强行性交……在更多情况下,犯罪者只需要以武器相威胁,比如简简单单拿把小刀指着对方,被害人就只能就范,整个过程不需要更多暴力。即使死者确实是溺毙,那么也很有可能是遭受性侵犯后羞愤痛苦而自杀(至少这听起来还算是个正当的自杀理由)……当然,这些全部都是毫无根据的推测,我们需要让证据说话——比如受害者的处女膜是否破裂——正常情况下,一个15岁的初二女生,处女膜应该是完好的。当然,我们也可以推测她从前就和所谓的“男朋友”发生过性行为,又或是运动损伤——比如没事到河边或者桥上劈劈腿,跳跳马之类。 最后,这个案子明显还有很多值得调查的地方,为什么当局会在案发24小时内释放犯罪嫌疑人? 据嫌犯口供,死者生前被王娇叫出来,然后和其他几人一起出去吃饭、聊天等。从李树芬被叫出去直到被发现死在河中这段时间,他们究竟去了哪些地方?有无时间证人?如果曾在公共场合出现,应该会有人见到。那么据目击者观察,当时几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做些什么?有无争吵或冲突?李树芬的情绪又如何? 李树芬生前有哪些好友,在校时与三名嫌犯关系如何?据死者亲友所知,李树芬和陈姓嫌犯是否确有恋爱关系?如果有,程度如何?最近是否发生过矛盾冲突? 在官方给出的报告中称,三名嫌犯和地方领导并无亲属关系,但却只给出了几人父母双亲的工作状况,对叔伯舅父之类旁系亲属只字未提。是没有调查?还是没有公布真相? 当然,以上全部都只是我个人的推测思考,无法深入调查采证。我不知道公安机关是否会对这些疑问给出合理解释,对推测进行深入调查……但从以往经验来看,我的态度是悲观的。如果一个无人监督的执法机关希望证据不足,那么最后证据必然会不足…… 而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凡事讲求证据的法治社会”……更多的我无能为力,我只能写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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